不知道大家這幾天有沒有注意到一則新聞

一個20多歲的年輕人~為了要替家裡多賺點錢~貼補家用
去總統府前搭鷹架~結果被疾駛而過的公車撞成植物人~
傷心的媽媽控告公車司機~但法官以工地沒有標示警告標語為由
判公車司機不須負擔賠償責任......

我不知道大家對這樣的新聞會有怎樣的想法或是看法
法官很無情? 公車司機很沒人性? 這對母子很可憐?
就現實面來說~如果今天法官判定公車司機要賠的話
傷心的母親可以因為賠償金解決金錢的問題
讓這個家不用在擔心這孩子的同時~還得擔心金錢問題
但~再多的金錢~都喚不回一個健康的孩子的一生了

其實~姑且先不要管法官~不要管公車司機~
我想告訴大家的事情是~出門在外一定要小心注意自己的安全
當然啦~天有不測風雲~人有旦夕禍福~很多狀況根本就防不勝防
但是~自己一定要多注意自己的安全~
因為一但發生狀況~受難的人~不是只有自己~而是你的家人~跟整個家庭
我想~這一定不是大家所樂於見到的~

所以~希望每個人~出門在外~不論是工作~遊玩~等等...
都必須要注意自身的安全~讓家人安心才可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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